益阳市资阳区人民医院内科楼基坑支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益阳市资阳区人民医院内科楼基坑支护项目已由益资发改【2017】1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及自筹。
2.2 建设
2.3 规 模:拟建场地位于益阳市资阳区,北侧临金花湖路,拟建建筑物为一栋17层综合门诊住院楼,设地下室二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基坑底标高约为22.60m,场地现状标高约为32.60m,基坑开挖深度10.00m。本次基坑支护的周边环境较复杂,基坑顶部有道路和建筑物,无法采用坡率法支护,基坑支护须确保坡顶建筑物的安全,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要求,本次基坑及边坡支护安全等级为一级,支护结构的重要性系数为1.1。本项目包括旋挖钻孔灌注桩(A支护桩)共7根、旋挖钻孔灌注桩(B支护桩)共132根、400*400砼截水沟、1200*1600冠梁及护栏。
2.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照2000年国务院279号令进行保修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投资约为1537.900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Ⅱ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为:壹拾伍 万元(¥15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4日0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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