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7投标人不能同时投本项目跟江永县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江圩镇(桐口村等)、松柏瑶族乡(松柏社区等)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工程,否则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修改为:3.7投标人可以同时投本项目跟江永县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江圩镇(桐口村等)、松柏瑶族乡(松柏社区等)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工程,但不能同时中标江永县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潇浦镇(麒麟社区等)、粗石江镇(城下村等)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工程及江永县贫困村综合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江圩镇(桐口村等)、松柏瑶族乡(松柏社区等)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工程两个项目。
2、原招标文件P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1■房建工程:投资规模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修改为:■房建工程:投资规模在8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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