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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世家·西苑3#栋、19#栋、20#栋、21#栋及地下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2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锦绣世家·西苑3#栋、19#栋、20#栋、21#栋及地下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RS-XT19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绣世家·西苑(二期)项目已于2018年5月14日在湖南省湘潭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018-430352-70-03-010906。项目业主为湘潭中孚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    模: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九华片区南部,毗邻湖南科技大学,北临学府路,东接科大路,南望二环线。工程建筑用地面积26907.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205.46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6756.61平方米,工程项目由3#、19#、20#、21#及地下室组成,3#建筑层数1+31F,建筑高度98.5m,建筑面积16427.49平方米;19#建筑层数1+31F,建筑高度98.5m,建筑面积23903.31平方米;20#建筑层数1+31F,建筑高度98.5m,建筑面积14916.10平方米;21#建筑层数1+23F,建筑高度74.5m,建筑面积24015.30平方米;地下室1F,层高3.8米,建筑面积22943.26平方米。

建设总投资约为29393.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244.96万,基本预备费2765.6万元,其他费用2410.96万元。

2.4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指令后58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其中设计进度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45日内提交全部建设内容的施工图。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 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进行保修。文件未注明的工程项目保修期在合同内另行约定。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供配电工程、市政供水工程、燃气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电梯采购、智能化、消防、景观综合工程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筑行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3.4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8 投标人最低业绩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承担过1项总建筑面积5.1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和1项总建筑面积5.1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3.8.1 施工业绩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以合同协议书上签字落款时间的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8.2 设计业绩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字落款的时间为准,业绩的面积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设计批复文件上规模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行政主管部门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9.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9.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11.2 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11.3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捌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5.4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

5.5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6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函。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9年9月25日~2019年9月30日17时00分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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