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基础分局西昌马道项目1期项目所需钢材一批,本次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该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西昌市马道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西昌市马道镇,项目总投资14.86亿元,项目建筑面积29.9万平方米。本次招标材料为西昌马道项目1期工程所需材料。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昌市马道项目1期工程所需钢筋8000吨。
3.采购数量
钢筋8000吨 | 备注 |
详见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
4.交货时间
2019年9月-2020年12月(此时间为预计,具体以实际开工至完工的时间为准),按买方采购计划单的要求卖方应按时供货
5.交货地点
水电十局昌马道项目1期项目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6.质量要求
6.1保证销售的钢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光圆钢筋按国标GB1499.1-2017的要求执行、热轧带肋按GB/T 1499.2-2018的要求执行。 6.2外观质量:根据钢筋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钢筋的外表、质量,并测量每批钢筋的代表直径;钢筋外观检查不应有变形、锈蚀现象,线材不应夹杂有不定尺钢筋。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设计、制造或销售本次招标材料的能力和经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材料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月8日下午17:00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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