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潇湘大道绿道(北二环-龙王港)项目施工已由湘新发改函[2018]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滨江新城建设开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
2.6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17年687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包括绿道改扩建,新建绿道、绿化工程、土方工程、照明工程、标识标牌等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6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3.5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招标时只要求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4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2)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函部分格式第五项。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 9 月 25 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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