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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青环路南段(兴联路-二环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2    

长沙市开福区青环路南段(兴联路-二环线)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青环路南段(兴联路-二环线)道路工程项目已由开发改发[201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长约1382米,路幅宽度36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车速50km/h,工程费用约13964.19万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范围包括设计和施工。设计招标内容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相关服务等;施工招标内容包括:道路、箱涵、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管线综合、海绵城市及规划水系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
    2.5工 期:总工期 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保修要求:施工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排水)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3.4.1 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在698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入围工程业绩。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3.4.2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698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入围业绩。设计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批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技术性审批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上的时间为准。
    3.5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最低配备的要求规定,招标时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4省外企业施工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5.5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 3.6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6其他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7本项目不接受前期设计单位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不良诚信行为的依据,停止不诚信单位对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3个月的投标:
    (1)对招标项目缴纳了投标保证金,但未递交投标文件的;
    (2)授权委托人或法人缺席开标会议现场的;
    (3)一个年度内,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两次迟到或两次未带身份证原件的;  
    (4)其他不良诚信行为。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项目评审采用关于印发《长沙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长住建发〔2018〕51 号)的综合评标法。其中设计部分(技术标)评审采用《工程建 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13〕23 号令修改),施工部分评审采用关于修订印发《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长住建发[2019]41 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8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6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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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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