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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蓝月谷智能制造产业园(A区)及旺宁新村三期(30-33#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09-2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蓝月谷智能制造产业园(A区)及旺宁新村三期(30-33#栋)项目已经由宁开管立投【201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二、项目概括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长沙蓝月谷智能制造产业园(A区)及旺宁新村示范小区(三期)30#-33#栋,本项目概算工程费用约108221万元。其中:

(1)长沙蓝月谷智能制造产业园(A区)位于蓝月谷路以西、茶亭寺路以东、玉屏山停车场以南、渝长夏铁路以北,总用地面积160618.23m2,项目总建筑面积264742.81m2,其中生产厂房8栋,建筑面积约230000.00m2,其余综合楼、地下室及动力站等生产生活设施配套建筑面积30000.00m2;概算工程费用约97231万元。

(2)旺宁新村(三期)30#-33#栋位于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谐园北路以东,蓝月谷路以西包夹的三角形地块,总用地面积(含29#栋)19214m2,总建筑面积33315.81m2,共4栋住宅;概算工程费用约10990万元。

2.4招标范围:

2.4.1设计范围: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含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室外配套施工图设计等涉及的所有专业专项工程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6】247号)的设计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配合工作)。

2.4.2采购范围:包括初步设计范围内材料设备采购,如发包人对设备材料的品牌、参数或提供方式有要求,在施工图预算编制时提出。

2.4.3施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单体所涉及的所有专业内容、室外配套工程等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智能制造产业园(A区)拟建设的综合楼、地下车库、生产厂房一、生产厂房二、生产厂房三、生产厂房四、生产厂房五、生产厂房六、生产厂房七、生产厂房八、变电站、化学品库、垃圾站、门卫1、门卫2的建安工程:

1.建筑工程(包括土建工程及装饰工程)

2.安装工程(机电工程,包括给排水工程、工业管道工程、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电力照明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等)

3.室外工程(包括总图工程(场平、道路及铺砌、围墙、绿化)、室外构筑物、室外管道、室外电缆、室外照明、室外弱电等)

4.动力设备(包括供配电设备、电梯、弱电设备等)。

5、装修、装饰(含综合楼内各功能用房二次装修)。

旺宁新村示范小区(三期)30#—33#栋的主体建安工程:

1.建筑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包括如下但不限于:

1.1设计图纸范围内基础工程

1.2主体工程:含坡道、台阶踏步等

1.3装饰工程:含室内外墙柱面装饰工程、门及窗制安、所有栏杆制安工程等

1.4屋面工程:相关施工图的所有内容(含保温、隔热、防水等)

2.安装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包括如下但不限于:

1.2.1给排水安装工程

1.2.2强电及弱电管线预埋安装

1.2.3火灾报警系统。

(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工程量按实结算)。

2.5计划工期:项目总建设周期为365日历天(包含施工图纸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每逾期一天罚款5万元。

2.6项目总投资:长沙蓝月谷智能制造产业园(A区)预计建安总造价约9亿元;旺宁新村(三期)30#-33#栋预计建安总造价约1亿元。(以概算批复为准)。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

2.8.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最新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的规定》要求,并通过各职能部门的审查;

2.8.2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采购质量需符合最新有关标准、规范及发包人的要求且满足设计需要;

2.8.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确保湖南省优质工程。

2.9、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令及建设部【2000】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含设计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登记证,施工企业应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国家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或电子系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②施工企业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需同时具有以下二种入围业绩:①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包含)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厂房项目施工入围业绩。施工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②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造价不低于5亿元(包含)的公共建筑或工业厂房项目设计入围业绩。设计入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为准。

3.4 施工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4.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执行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最低配备的要求规定,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4.2拟任总承包

3.4.3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4拟任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4.5省外企业

省内企业

3.4.6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

3.4.7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责令停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设计

3.5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6.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6其他要求: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7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文件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可参与投标,但应主动配合招标人进行答疑,供所有投标人参考。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其他要求:/。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927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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