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 2019-2021年基于数字化追踪的财务结算资料专项投递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1653)
深圳 2019-2021年基于数字化追踪的财务结算资料专项投递服务(招标编号:0002200000061653),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市
一、项目信息
1.1. 项目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61653 1.3. 的科技项目《财务共享服务管理创新研究》的工作部署,公司将采用全新的共享服务流程,为此,需建立新的财务共享服务的专项投递服务,涉及46个办公场所的财务资料的投递,采用数字化的二维码技术实现配送资料全过程跟踪,以确保财务单据投递物流能满足新流程的需求。因此,原本的财务资料专项投递服务已不能满足需求,拟于2019年11月启用新的“基于数字化追踪的财务结算资料专项配送服务”项目作为替代,该项目为期两年。 该项目计划为深圳市及深汕合作区内深圳 合计46个办公场所(具体的场所配送点清单参见招标文件中所附附件)配送财务结算资料,主要为纸质文档,预计每年物流配送次数(投递往返各算一次)大约为24000次左右。配送方式为由乙方根据每个配送点的实际需求,分为每周三次配送和每周五次配送两种配送频率,专人专车上门收取,扫描资料件上的二维码,通过二维码匹配该笔投递,将投递的物流信息发送给甲方的财务系统,同时乙方保证安全、完好、及时地将文件资料运送到对应收件人的配送点处。物流配送全流程采用基于二维码的电子化跟踪代替人工记录投递信息的方式,为此乙方需要建立基于二维码的物流配送跟踪信息系统,甲方财务系统会提供信息接口,甲方财务系统可通过乙方推送的物流信息实时查询到投递资料的投递状态。通常情况下,乙方应当保证寄送的单据于寄出24小时内送达收件点,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做好资料的签收交接工作(主要通过上述的电子流程),乙方必须建立受理用户投诉的专线 项目结算方式:每三个月结算一次,按照每个配送点的实际配送频率所对应的价格汇总得出结算金额。 (三) 本次框架招标采购的合同有效期为:框架合同签订时间至2021年10月31日(实际有效时间由项目实际开展情况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 2 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及深圳 ,无时效期内被处以市场禁入的处罚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书、采购控制价)编制、招标代理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6 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八、监督部门 对采购过程中认为存在违规行为,或对所涉及的业务内容及采购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招投标服务机构(南方)投诉 : 投诉 投诉 投诉 对采购过程中认为招标单位工作人员或评标专家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可向深圳 监察部举报: 举报 举报 举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监察局。 监督投诉机构网站: 九、 地 联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