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 :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项目风机安装工程Ⅰ标段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概况及规模:汕尾后湖海上风电场 项目场址位于汕尾陆丰市湖东镇以南的近海区域,后湖场址涉海面积约80km2,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12km,水深在23m-27m之间,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
招标内容与范围:后湖Ⅰ标段45台5.5MW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的接货、安装,塔筒的接货、安装等,投标人应负责完成本合同范围内风电机组安装施工涉及的全部工作。
总工期:547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4月0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9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近三年内 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要求之一:
?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 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 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 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4. 同类工程经验 要求: 投标人近5年 具有至少一项海上风电或海洋石油工程类似施工业绩。
5.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和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具有不少于1项已完工类似工程 的施工管理经历。
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
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则只能由不超过1家企业 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企业 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择优选择1家公司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但子公司为不同的法定代表人且独立经营,相互间无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则只能由3家子公司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多家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招标人将依据随本公告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择优选择3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择优选择标准:依次按照该单位注册资金大、近三年营业额平均值高选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19年09月30日9:00;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2日17: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n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