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水系统运维工程招标(二次公告)
一、 项目概况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隶属于鄂尔多斯市国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龙王沟井田北邻薛家
湾镇;南邻东坪井田;东邻中小煤矿开采区及黑岱沟露天矿田;西部为6号煤层
575m埋深线。井田东西长4.3~10.8km,南北宽4.3~7.7km,井田面积41.3536km2。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0Mt/a,地质储量1368.28Mt,工业储量1265.77Mt,设计可
采储量637.48Mt。煤质属长焰煤,为优质动力用煤。
二、 招标范围
2.1承包范围
龙王沟矿井及选煤厂项目选煤厂煤泥水系统运维工程包括:从选煤厂煤泥入
料缓冲桶开始至 424 圆盘给料机与 433 排料刮板机排料完成结束。其中包括:入
料缓冲桶(501)、煤泥浓缩机(502、503,一用一备)、浓缩机底流泵(504~507)、
循环水泵(508、509)、清水泵(510)、絮凝剂添加装置(511、512)、生产变频
供水机组、煤泥水搅拌桶(411)、煤泥入料泵(421、431)、加压过滤机(422)、
汽水分离器(423)、圆盘给料机(424)、快开压滤机(432)、压滤机下承载刮板
机(433)、压风机(481)、储气罐(482、483)、扫地水泵(513、514、515)、
配套起重设备等全系统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以及系统所配套的设备机架、工艺
管道、非标溜槽、闸门插板、各类阀门、消防及降尘、采暖及保温、供风用风、
供配电控制、电缆及电缆管道桥架设施、集中控制系统、电视监视系统、照明系
统、计量系统、通讯系统、工艺技术改造和完善、安全设施等全系统范围内所有
设备的生产操作、大中小检修、日常维护保养、质量标准化工作。
2.2 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点岱沟村龙王沟
煤矿。
2.3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率 100%。
2.4 主要工程内容,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5承包方式:
承包形式为专业承包,合同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选煤企业管理、选煤及煤炭加工工程的技术开发、服务、培训等方面运维的能力;或具有千万吨级选煤厂煤泥水系统运营业绩;或具有选煤厂煤泥水系统设备生产制造资质与销售业绩。
3.3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状态。
3.4 拟投入负责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或煤炭加工工程工程师证书,具备 3 年以上千万吨级选煤厂运营管理经验,年龄不超过 50 岁,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类似岗位。
3.5 投标人近 5 年内应具有至少 2 项类似业绩(以合同文件为准)。
3.6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9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0“近 6 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
段不予授标。”
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2 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13 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获取方式: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
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 年 10 月 8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1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