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六处炼油厂遗址风险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田县六处炼油厂遗址风险管控项目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审批【2017】71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招标编号:HNZJC2019-GC(HZ)-070
2.3建设建筑垃圾87吨,总废渣38吨等;本次招标金额约798.5万元。
2.6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以及设计图纸。
2.7质量等级:国家环保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9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3 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投标人近三年内(2016年9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一个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已竣工验收的同类环保工程项目施工或EPC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资料)。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款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永州市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6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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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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