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2019年太平圩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蓝山县2019年太平圩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NZJC2019-GC(YZ)-0 )已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湘农发【2019】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8万亩。包括(1)土地平整(2)土壤改良(3)灌溉和排水(4)田间道路(5)其他。
3、建设
5、工期:各标段均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竣工日期以施工合同为准)
6、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第279号令规定执行。
8、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3个标段,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向其中一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重复申请无效。各标段概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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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标段号 |
控制金额 |
建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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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2019年太平圩镇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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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标段 |
2938871.52元 |
太坪圩镇合家欢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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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标段 |
2755309.84元 |
太坪圩镇合家欢村、坪沿村,新圩镇水源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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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 |
3535346.13元 |
太坪圩镇坪沿村、太坪村、和新村,新圩镇水源村 |
三、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3.1、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通知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中,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该文件规定的标准,即
3.2、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以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查询原件为准,省内企业以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以便查实)和身份证复印件。
3.4、技术负责
3.5、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参与投标的拟任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申请人只能向其中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多投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永州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投标截止时间前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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