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湖区工业园污水处理管网提质改造工程已由大发改招核【2019】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8 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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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控制价(元) |
招标范围 |
投标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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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 |
五一西路以北段 |
3759588.85 |
详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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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五一西路以南段 |
3286645.07 |
详本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5000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一标段、二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一标段、二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一标段、二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均为:伍万元(¥50000.00),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投标保证金账户 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5.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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