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驱动桥及齿轮智能化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二标段(G13地块)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汽车驱动桥及齿轮智能化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荷发改备[2018]10 号文及株荷发改备[2018]21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2.4 工期要求: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为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设计文件必须按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要求进行设计,且最终通过图纸审查;施工质量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
①设计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派设计代表负责现场施工技术指导,直至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具体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
②施工招标范围为完成经招标人确认的一期二标段(G13地块)所有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建安工程(不含:地面强夯处理、研发楼室内精装修、空调设备及相关管道材料和安装、高低压配电设备及安装、厂房弱电智能化工程、污水处理设备及安装、空压机设备及安装、行车及安装和厂房动力母线及安装), 直至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 同时具备下列企业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拟任设计
3.4 本招标项目接受不超过两个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成员单位,联合体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入围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即为入围投标人,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及基础资料的获取、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0月8日至2019年11月8日9时0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