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东龙科技项目用地土石方平整工程经岳经发审[2019]27号文批准实施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2、项目
3、建设内容及规模:总面积为 266666.67平方米,土石方工程挖方量为 1600489.1 立方米,填方量为 124188立方米,外运弃方:900000立方米由甲方指定地点、运距1KM内,397250立方米由中标单位自行安排,运距9KM。本项目招标金额为 58518143.64元。
4、建设工期:150日历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6、保修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令)保修
7、招标范围:包括土方挖运、回填等工程(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登记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渣土运输符合“岳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岳政告[2016]1 号)及岳阳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行局关于印发《岳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岳城管发[2018]4 号)”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0万元的土石方工程施工业绩。具体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起算。类似工程业绩为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原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原件。为非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协议书原件;②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业主证明)原件。
4、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办理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至少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近一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 “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定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入围方式为合格入围法。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8日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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