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陆城镇枫桥湖花园集中建房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岳阳市云溪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岳云发改审[2019]1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建设
3、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166.56亩,包括公益房建设工程、道路工程(含场坪)、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硬质铺装工程和供电工程,土方工程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4000万元(具体以财评为准)。
4、工期要求:720日历天。
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
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保修。
7、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付款要求:本项目分5年付款(2:3:2:2: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2、投标人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时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起算。类似工程业绩为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②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证明)原件。为非招标项目的: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原件;②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资料(证明)原件。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任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均无在建项目,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要求配备:至少
6、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员及本单位在职人员无投标挂靠行为,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且没有被限制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8、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或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或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和《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的通知)中 “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叁拾柒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04日上午12时前,以岳阳保证金支付系统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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