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区域能源项目(一期)北区能源站项目已由长马园发改备案[2018]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城投能源开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能源站为丁类厂房,共三层,其中地上两层,建筑高度为12米;地下一层,层高为9米;能源站总建筑面积为436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062平方米,整体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设计。项目工程总概算25449.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8338.72万元。本次招标范围涉及金额约7276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约3585万元,安装工程费约3107万元。
2.4 工程造价:约7276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及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备案;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进行保修。
2.8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区域能源项目(一期)北区能源站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
2.8.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方案设计图纸所对应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其中土建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饰、深基坑专项设计、园林景观设计、亮化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污水取退水工程设计等;机电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暖通、给排水、电气、自控等,其他部分包括绿色三星标识咨询服务、安全设施设计和BIM专项设计。设计配合包括图纸审查、招采配合、施工期间技术指导、配合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及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配合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等。
2.8.2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及技术要求进行采购。除控制价公示函中注明由甲方供应的设备外,其余北区能源站一期图纸所对应的全部设备材料均由乙方采购,包含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货、保管、成品保护、仓储、二次及多次转运、垂直运输等。智慧控制平台及发电系统不在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内。
2.8.3施工部分: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其中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土石方工程、站内道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污水取退水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离心式热泵机组、冷水机组、低氮真空热水锅炉、方形横流式低噪声冷却塔,污水换热器,冷凝器胶球清洗装置,离心水泵等工艺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相关暖通、电气、给排水工程等。室外供能管网及发电系统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具体内容见北区能源站一期方案设计图纸)。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1、GB2级),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和GB2),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3 施工企业均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
3.4.1施工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3600万元及以上的能源站工程( 须含集中供冷供热,单个项目总制冷量不低于36MW及总制热量不低于18MW)的施工入围业绩。
施工入围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入围业绩有效时间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如以上资料无法辨别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施工入围业绩要求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补充资料。
3.4.2设计企业近四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8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总投资9100万元及以上的能源站工程(须含集中供冷供热,单个项目总制冷量不低于36MW及总制热量不低于18MW)的设计入围业绩。设计入围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和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备案的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无法辨别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设计入围业绩要求时,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作为补充资料。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至少配备
3.5.2 拟任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5.4拟任本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
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无在建承诺;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其他要求:根据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关于将党建工作、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纳入招标文件作为项目审查资格条件的通知》,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关于党建工作的预案或支持开展党建工作》和《廉洁建设和作风建设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投标承诺书2、3”)。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设计部分参照《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号令,2013年修订版)制定,施工部分参照《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9]41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I)”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 £ 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8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 年10月10日起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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