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城北片区棚户区安置项目(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TZ[2019]02032
招标编码:CBL_20191009_102446230
开标时间:2019-11-05
标讯类别: 政府采购
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0849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果县城北片区棚户区安置项目(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已由 平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8]5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GXJTZ[2019]02032
建设 棚改一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西起于迎宾大道(现状),东止于那马路(现状);道路沿线与迎宾大道(现状)、金山路北延长线(正在设计)、那马路(现状)以及三条规划道路相交。道路全长2432.813m(扣除起点和终点交叉路口段),红线宽度为36.5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水、雨水及污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和电力管线)、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2)棚改二路。棚改二路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呈南北走向,北起于棚改路(同步设计),南止于铝城大道(现状)。道路全长131.76m(扣除起点和终点交叉路口段),红线宽度为32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雨水及污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3)那马路给排水工程。包括道路给水干管及沿线预留支管,管道总长1311m。
总投资估算价:108493400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共计39历天,其中设计工期历天,以上设计成果要满足施工条件】,施工工期为36历天。项目工期预计从2019年至2020年。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承包范围应完整,确保工程项目的整体交付):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概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平果县城北片区棚户区安置项目(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相关要求且经过发包人同意,施工审图完成后由承包人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报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量清单要求的全部内容)】,其中:(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项目预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个阶段的报批、报建制图和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2)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综合管沟工程等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等及设备材料采购, 最终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组织审查同意的施工图纸和预算清单为准。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 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