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公司怀安热电2×330 MW机组脱硫石膏处置(3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华北公司怀安热电2×330 MW机组脱硫石膏处置(3年)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106174,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国电怀安热电 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公司位于河北省西北部冀、晋、蒙交界处的怀安县城南郊,距城区约5km,距首都北京约250 km,东侧紧邻京包铁路,南侧毗邻京新高速。京藏高速横贯县城北侧绕境通过。怀安热电一期建设工程为2×330MW空冷燃煤供热机组,2006年4月得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两台机组分别于2007年12月和2008年3月正式投产发电。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投标人将国电怀安热电 2×330MW机组在合同签订后三年内生产的脱硫石膏全部运输到合法的存储地点或深加工处理、销售。石膏运输包括石膏库内装载机装车和库内卫生保洁(装载机自备,涉及费用由投标方承担);协调运输沿途的地方关系,到场装卸车.空(实)车过磅计量等。石膏的运输、装、卸车、储存、深加工利用或销售全部由投标方负责。
两台机组生产的石膏量大约为11万吨/年,实际产量随发电量变化而变化,最终按实际处置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环保部门核发的石膏制品排污许可证或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使用或销售石膏相关内容。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从事脱硫石膏清理或运输或生产销售的相关业绩, 并提供至少1份相关合同扫描件或用户证明(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甲乙方盖章页;用户证明加盖用户单位公章;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合同或用户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注: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