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0311-HHXY-SB/JG-[2019]第04号(总598号)
买 方:黄河鑫业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 受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黄河鑫业 电解质破碎技改项目除尘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鑫业 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年产能55万吨铝型材,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
阳极组装厂房、破碎厂房进行电解质破碎设备改造后,原有除尘器收尘风量和收尘能力无法满足改造后要求,为有效解决现场清理、破碎系统运行过程的收尘问题,采购三台除尘器,解决现有除尘设备无法满足改造后收尘要求的问题。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该采购项目包含三台除尘器设备及配套离心风机的采购及指导安装、调试。
1.2.2主要工作内容
1)三台除尘器设备及配套离心风机供货;
2)除尘器设备及离心风机现场指导安装和调试;
1.2.3.3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交货,具体的交货日期以买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方式:所有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青海省西宁湟中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 设备安装现场,车下交货。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 利用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环保设备制造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3台及以上除尘器设备制造及安装业绩,并提供运行至少一年的用户运行证明(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0日
1.7.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10月15日 17:30时截止
1.7.3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16日 8:30~11:30,14:30~17:30
1.7.4发售
1.8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于2019年10月17日9:30时在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滩工业园区黄河鑫业 门前集合,由招标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交通工具及费用自行解决。
1.9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11月4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0 其它
1.10.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0.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10.3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 、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
地
联 系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 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