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17-QT-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樊市湖北省襄阳市余家湖
一、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 工程项目湖北襄阳公司#4机组氨逃逸治理及SCR喷氨控制系统优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01/17-QT-0301 | 4号机组氨逃逸治理及SCR喷氨控制系统优化 | 新增SCR喷氨优化控制系统;改造喷氨格栅手动门为气动调阀,实现分区喷氨控制;新增SCR分区采样系统,实现SCR分区采样;改造现有氨逃逸仪表更换为多点氨逃逸监测系统。 | 8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号机组氨逃逸治理及SCR喷氨控制系统优化】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关于施工资质和业绩:
6.1本项目施工部分允许分包,本项目的施工分包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2 SCR喷氨控制系统优化部分业绩:近三年内(2016年9月-2019年9月),至少应有壹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SCR喷氨优化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须包括分区阀门改造、NOx分区同步测量系统、喷氨总量优化控制、喷氨分区均衡控制等。
6.2.1所供的NOx分区同步测量系统需采用稀释法取样 化学发光法测量。供方或设备的供货厂(商)提供的系统近三年内(2016年9月-2019年9月),至少应有两台在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投运满一年的合同业绩,系统至少包含全截面多点取样系统、基于稀释法的NOx分区同步测量装置。
6.3氨逃逸治理部分业绩:供方或设备的供货厂(商)提供的氨逃逸设备必须具备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供方应提供在线式氨逃逸监测系统的相关国家专利证文件。(因专利证书引起的法律纠纷,由供方自行处理,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3.1要求供方或设备的供货厂(商)具备在近五年内不少于5个使用该系统的工程供货及安装调试业绩并提供商务合同首页和签字页复印件。如发现有失实情况,需方有权拒绝该采购。供方应提供详细、明确的业绩表(包括项目规模、安装数量、合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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