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9-10-2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汕头电厂氢氧化钠2020至2021年度单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本次采购华能汕头电厂3台燃煤机组生产用的氢氧化钠溶液(以NaOH计≥32%)。工艺流程为:氢氧化钠由专用的槽车运送,到达买方厂区指定位置后,利用输送泵输送的方式由槽车输入氢氧化钠储罐内,氢氧化钠槽车输出软管由卖方自带,并且必须具有与电厂氢氧化钠储罐入口管可靠连接的接口,电厂储罐为:32M3×3。
2.2.招标范围:氢氧化纳2020至2021(2020年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年度单价采购招标,暂估量1500吨,具体数量以华能汕头电厂最终实际生产现场所需要量为准。
2.3.项目工期(交货期或服务期):服务期为2020年2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交货期为接到招标人发货通知后在48小时内供货至华能汕头电厂内指定位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制造商具有氢氧化纳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非生产制造商,必须提供由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代理或者与生产制造商签订的订货合同,并需提供所代理生产厂家的氢氧化纳产品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NaOH计≥32%的氢氧化纳溶液100吨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文件(销售合同、中标通知、最终用户出具的供货证明复印件等均可),或者提供1个以上以NaOH计≥32%的氢氧化纳溶液年度单价采购合同业绩证明文件(销售合同、中标通知、最终用户出具的供货证明复印件等均可)。
3.2.3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3.2.6关于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如生产制造商和其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参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以下简称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在已发布的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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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