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就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检验科开放试剂项目(招标编号:0832-SFCX19FSA232),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招标文件编号:0832-SFCX19FSA232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检验科开放试剂项目
标的内容:
打包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价/元 |
A | A | 快检类 | 详见附表 | 详见附表 |
B | B | 免疫类 | ||
C | C | 血液类 | ||
D | D1 | 生化类 | ||
D2 | 体液类 | |||
D3 | 检验通用类 | |||
E | E1 | 细菌类 | ||
E2 | 支原体类 | |||
E3 | 质控品类 | |||
E4 | 肿瘤筛查类 |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评审方式:综合评标法
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定标
投标人资质要求(资料齐全方可报名):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非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3)属于医疗器械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备查;非医疗器械类无需提供;
4) 本次投标单位必须是厂家或一级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二级代理授权无效。
5) 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如进口产品无检测报告书的,需出具报关单和免检说明);无需第三方检验的产品可由厂家自检报告代替,并说明无需第三方检测即可生产。
6)提供生产企业和代理商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统(
银行账户信息:
1)采购文件缴费账户
帐 号:74456794827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帐 号:77445795010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东海支行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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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f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