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陈家港电厂2020至2021年度液氨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一期脱硝系统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工艺,年用量按4500小时75%负荷率,双机运行计算约1000吨(槽车装);机组加药预留氨区停运加药使用约20瓶(瓶装)。最终用量以港电公司实际需用量为准。
2.2工期: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含液氨或氨)生产经营许可证;贸易类投标人还需提供招标货物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应具有液氨的运输能力(自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或与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供签订的运输合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排放规定专用运输车5辆及以上,并配备相应数量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危化品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近2年(2017年8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3个电厂液氨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14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21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本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实时发布,需要进一步了解请登录查看详细公告,此网站为经营性网站,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