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中日友好水厂(二水厂)污泥处理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91012_1024568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ZJSHJL-GC1956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中日友好水厂(二水厂)污泥处理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已由上级部门批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工期:计划工期2019年至2020年(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3招标范围:长春市中日友好水厂(二水厂)污泥处理改造工程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4建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符合建市[2015]154号文件及吉建招[2015]4号和6号文件的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企业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3.3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3.4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需提供验资报告);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单位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行查询;
3.8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须提供“信用中国 和中国 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9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2)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至 2019 年(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 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s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