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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15     浏览:0    
  

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引水发电系统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金川水电站采用坝式开发,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对上游双江口水电站反调节,并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坝址控制流域面积39978km2,多年平均流量509m3/s,多年平均径流量160.5亿m3。水库正常蓄水位2253m,水库长度32.9k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88亿m3,为日调节水库。电站总装机容量为9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22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与双江口水电站联合调度的多年平均发电量35.46亿kWh。

金川水电站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右岸溢洪道及生态泄水道和泄洪洞等建筑物组成。挡水建筑物为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2258m,宽10m,最大坝高112m,趾板置于最大厚度约65m的覆盖层上。泄水建筑物由右岸2孔开敞式岸边溢洪道和1条有压泄洪洞组成。溢洪道为岸边开敞式,与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相接,由引渠段、堰闸段、泄槽段及挑流鼻坎段四部分组成,总长约425m,最大泄量6589m3/s。泄洪洞布置在溢洪道右侧,前期参与施工期度汛,永久运行期则泄洪,总长938.5m,最大泄量1612m3/s。引水发电系统布置在左岸山体中,采用岸塔式进水口,单机单洞引水,地下厂房布置4台机组,尾水洞采用“两机一洞”式布置。

导流方式为围堰一次断流全年隧洞导流,导流洞布置在泄洪洞右侧。主体及临建工程主要工程量:土石方明挖495万m3,石方洞挖127万m3,土石方填筑578万m3,混凝土96万m3,防渗墙3.3万m2,防渗帷幕13.8万m。

金川水电站可研总工期为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26个月,主体工程工期37个月,完建工程工期9个月,第一台机组发电工期63个月。

2.2 招标范围:

本标段工程包括:施工支洞工程、前置挡墙工程、电站进水口工程、引水隧洞工程、主副厂房及安装间工程、主变室及母线洞工程、尾水管及尾水管洞工程、尾水闸门操作室工程、尾水隧洞工程、尾水出口工程、出线竖井工程、厂区周边排水廊道工程、排烟及通风竖井工程、进厂交通洞工程、出线场工程、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工程、压力钢管安装工程、机电设备库、进水口至出线场道路、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程、安全监测施工配套工程。

本项目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如下:

2.2.1 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1)电站进水口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电站进水口基础处理、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接触灌浆、固结灌浆、接地、预埋件埋设、止水与排水设施安装等全部项目。

(2)引水隧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引水隧洞的石方洞挖、石方井挖、喷混凝土、锚杆、钢筋网、钢支撑、钢筋制安、接地、混凝土浇筑、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接触灌浆、止水等全部项目。

(3)主副厂房及安装间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安装间、主机间、副厂房等的石方洞挖、喷混凝土、钢筋网、锚杆、锚索、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接触灌浆、排水孔、PVC排水管、止水、零星钢结构、电梯、栏杆、盖板及内装修(包括墙体砌筑、内墙抹灰、楼地面、吊顶或天棚装饰、栏杆、卫生间墙面防水、卫生间地面防水)等全部项目。

(4)主变室及母线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主变室及母线洞的石方洞挖、喷混凝土、钢筋网、锚杆、锚索、钢支撑、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排水孔、PVC排水管、止水、零星钢结构、栏杆、盖板及内装修(包括墙体砌筑、内墙抹灰、楼地面、吊顶或天棚装饰)等全部项目。

(5)尾水管及尾水管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尾水管及尾水管洞工程石方洞挖、喷混凝土、钢筋网、锚杆、钢支撑、钢筋制安、接地及预埋件埋设、混凝土浇筑、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止水等全部项目。

(6)尾水闸门操作室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尾水闸门操作室工程石方洞挖、石方井挖、喷混凝土、钢筋网、锚杆、钢支撑、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固结灌浆、排水孔、PVC排水管、排水钢管、止水、接地、一期预埋件埋设、零星钢结构、栏杆、盖板等全部项目。

(7)尾水隧洞及尾水出口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尾水隧洞及尾水出口的土方明挖、石方明挖、石方洞挖、喷混凝土、钢筋网、锚杆、锚筋桩、锚索、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排水孔、PVC排水管、止水、零星钢结构、接地、一期预埋件埋设、栏杆、盖板等全部项目。

(8)出线竖井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排烟、出线竖井及电缆廊道石方洞挖、喷混凝土、钢筋网、锚杆、钢支撑、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排水孔、PVC排水管、止水、零星钢结构、栏杆、盖板等全部项目。

(9)厂区周边排水廊道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厂房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排水廊道(兼作大坝左岸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帷幕灌浆洞)的石方洞挖、喷混凝土、钢筋网、钢支撑、锚杆、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排水孔、PVC排水管、接地等全部项目。

(10)排烟及通风竖井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排烟及通风竖井的石方洞挖、石方井挖、喷混凝土、钢筋网、锚杆、钢支撑、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排水孔、PVC排水管、止水等全部项目。

(11)进厂交通洞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进厂交通洞的石方洞挖、喷混凝土、钢筋网、锚杆、锚筋桩、钢支撑、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固结灌浆、回填灌浆、排水孔、PVC排水管、止水、混凝土路面、接地、永久照明系统及配电埋件及洞脸装饰装修等全部项目。

(12)出线场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的地面出线场二次开挖、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出线构架制安、零星钢结构、栏杆、盖板等全部项目。

(13)压力钢管安装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压力钢管的运输、安装及钢管防腐、排水、固结灌浆、接触灌浆、阻水幕(帷幕灌浆)等全部项目。

(14)前置挡墙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前置挡墙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制安等全部项目。

(15)公路工程

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要求完成电站进水口至出线场道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沿线设施及预埋管线、防护、绿化等全部项目;

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尾水平台至通风洞道路的路基、路面、沿线设施及预埋管线、防护、绿化等全部项目。

(16)机电设备库工程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机电设备库的建筑及内外装修(包括墙体砌筑、内外墙抹灰、楼地面、吊顶或天棚装饰、屋面防水、门窗、栏杆、卫生间墙面防水、卫生间地面防水)工程施工、安装及绿化工程施工、移交等全部项目。

(17)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工程

1)承包人应完成配电房、风机房、监测房、门卫等电站附属土建工程:包括进水口配电房、进厂交通洞配电室、尾水闸门操作室配电室、尾水洞出口配电室、主厂房送风洞内风机室、主厂房排风洞风机室、主变室排风洞风机室、出线洞风机室、监测房、门卫等的基础及框架梁板柱土建和装修(包括墙体砌筑、内外墙抹灰、楼地面、吊顶或天棚装饰、屋面防水、门窗、栏杆、卫生间墙面防水、卫生间地面防水、变形缝)、接地及预埋件埋设工程。

2)供排水系统室外土建工程:包括各区水池、各区污水处理站等土建和装修工程;开关站、GIS楼室外墙一米以外及各洞室洞口交界面以外,所有厂区室外的给排水及消防管道、阀门及其附属管件、检查井、化粪池等的土建工程。

3)供排水系统预埋管道和室内土建:包括副厂房、地面控制楼等建筑物室内预埋管道及各洞室内预埋管道的埋设;地下副厂房室内设置的化粪池等污水处理系统的土建工程。

4)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试验中心的建筑工程施工、安装及绿化工程施工、移交。

(18)金属结构一期预埋件安装工程项目包括(不限于):

1)引水发电系统工程相关的闸门及启闭机设备埋入一期混凝土内的预埋管、预埋固定件、接地装置埋件等由本合同承包商提供并负责施工,二期混凝土的立模及浇筑由本合同承包商负责施工。

2)承包人需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标提供工作面、施工机械等相关配合工作。

3)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若交货日期及土建工作面交出日期需调整,承包人服从监理人协调。

(19)零星钢结构制作及安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所示拉杆、钢门、钢盖板、钢栏杆、钢梯、钢出线架等零星钢结构的制作和安装。

(20)安全监测施工配套工程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安全监测施工配套工程需要的通讯网络建设工程;智能安全帽应用工程;爆破振动监测;围岩松动圈监测;微震监测;三维激光扫描;信息处理配套工程;地下工程围岩时空力学响应与安全稳定动态调控,以及相应设备设施的选型、采购与安装、施工期维护,相应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对本工程施工资源投入、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环保水保管理、物资设备管理、进度管理、计量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程信息数据采集、整理和集成展示等工作。

(21)封堵工程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及施工图纸要求完成本标范围内勘探洞、钻孔的封堵(除厂坝帷幕附近以及贯穿帷幕线的地质探洞由其他承包人负责封堵外,本标施工范围内其它勘探平洞封堵由本标负责),以及本标施工支洞的封堵,施工项目包括混凝土、浆砌石、回填灌浆、固结灌浆、接触灌浆、接缝灌浆等。

(22)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本标范围内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

(23)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

承包人应完成本合同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水土保持措施等的全部项目。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要求完成施工环境监测,以及相应设备设施的选型、采购与安装、施工期维护,相应软件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

(24)配合工作

1)为金属结构安装标配合:闸门、启闭机、预埋件埋设等安装工作;

2)为机电设备工程安装标配合:机电设备安装、电缆、埋件等工作;

3)为安全监测标配合:仪器埋设、电缆预埋等安装工作;

4)为金川工程信息化建设配合:配合发包人枢纽区封闭管理配套工程、主干网络设施建设、数字化综合管控平台、智能安全管控系统等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建设,提供临时电源点;按照发包人的规划,完成本标相关工程数据采集整理录入、系统对接、接受培训教育等;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使用相关系统进行综合展示、宣传介绍等。

5)为试验、物探、灌浆质量等检测标段配合:提供工作场地和条件,协助完成相应工作。

6)发包人及监理人指定的其它相关配合工作。。

2.2.2 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临时设施及工作内容主要有:

(1)施工期水流控制

承包人应完成为实施本合同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施工期水流控制设施的施工、运行、维护、管理、施工期排水以及设施的拆除等工作,以保证本合同工程的安全施工。其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本标合同范围内的安全度汛和防护工程;

2)尾水出口围堰的设计、施工、维护管理、堰体及岩坎的拆除等;

3)本合同负责的地下洞室的经常性排水和施工区排水;

4)施工期本合同范围内地下洞室的维修、维护、管理;

5)本合同负责的场地的排水、度汛、维修、维护、管理;

(2)施工道路

1)除由发包人提供的施工道路外,其它为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至生活营地、各施工点的全部交通设施,由承包人负责设计、修建以及合同实施期间的维护和管理,并为其它承包人免费提供使用。

2)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负责维护本标范围内的全部道路、桥涵和停车场及其必要的照明设施。

(3)现场施工临时设施

为满足施工所需的临时供电、供水、供风、通信、钢筋加工、模板加工、机械修配加工、金属结构拼装、汽车保养、施工仓库、现场办公及生活福利设施等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未经监理审批不得随意调整。

(4)为满足本合同工程施工需要,承包人认为有必要实施的附属设施和其它临时设施。

(5)征地红线范围内施工场地的原有建筑物、地面附着物的拆除。

(6)施工期临时安全监测。

(7)完工后场地清理、环境恢复及临时建筑物拆除。

(8)本工程所需原材料(发包人提供的除外)的采购、运输、保管,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场内运输和保管。

(9)为完成本合同工程建设需要的施工安全措施及文明施工措施。

(10)施工干扰防止措施及场内道路保通措施

(11)枢纽区封闭管理。

(12)安全体验馆运行维护。

(13)金川电站公用施工供电系统运行维护。

(14)左岸供水系统、右岸供水系统的运行、管理和维护。

(15)机电设备库运行维护。

(16)厂房施工用临时桥机。

(17)厂房高空工作平台。

(18)为完成本标工程建设需要的临时工程及其他工作。

2.3 计划工期

本工程计划于2019年12月31日承包人进场,2020年3月1日开工,2025年12月31日完工,合同总工期7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15年来(200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承建过或正在承建厂房跨度(岩壁吊车梁以下)在23m及以上的地下厂房工程施工业绩。

(6)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电建设工作15年及以上,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大型水电站主体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且累计3年(36个月)及以上工作经历。

(7)拟任项目总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水电建设工作10年及以上,以及厂房跨度(岩壁吊车梁以下)在23m及以上的大型水电站地下厂房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且累计3年(36个月)及以上工作经历。

(8)拟任项目安全副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10年及以上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其中至少5年(60个月)为大中型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9)拟任项目经理、总工或副总工中至少有1人是地质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以下规定:

(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提交联合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附公证书)。

(3)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两家,其责任方(牵头人)合同份额占比不得低于联合体总合同额的51%。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另外对本招标项目单独投标,也不得作为其他联合体的成员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联合体的组建方式和投标行为必须符合当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联合体中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安全副经理必须由责任方(牵头人)的人员承担。

(8)联合体责任方(牵头人)应满足上述第3.1款第(1)~(9)项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满足上述第3.1款第(1)~(4)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9)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单位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单独提交。

3.3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近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被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列入禁止投标名单(或黑名单);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被住房和城市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能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0月15日 09时00分至2019年10月2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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