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 根据广州市发改委备案证(编号:130101510010747 ) 批准,广东省铁投置业发展 现对城际中心(含商务办公、商业,配建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调度指挥中心)机械停车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 >二、 、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注册资本300万元或以上(如营业执照无注册资本信息,以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上公示的注册资本信息为准。); >3.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 >4.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 >5.投标人自2016年1月1 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00万元或以上的拟投货物(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的供货业绩(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其代理过本次所投品牌设备的供货业绩)需提供1.合同;2.交货证明或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书)。业绩金额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交货证明或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书)时间为准; >6.拟投货物的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机械式停车设备); >7.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本项目招标人无书面拒绝投标单位名单); >10.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 )上公示的信息为准)。 >十、资审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铁投置业发展 >异议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