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街道办事处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一九年)答疑回复
各潜在投标
现对张家界市永定区后坪街道办事处等4个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一九年)答疑回复如下:
- 问:招标文件P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类似项目: “指近5年内完成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土地复垦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或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或小农水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新增粮食产能项目。”单个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设定合同金额高于第七标段和第九标段的招标控制价,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建议调整的类似工程合同金额,其金额不高于各该标段的招标控制价?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二、问:编制说明要求按《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湘财建[2014]22号)。人工费应是按甲类工58元/工日 ,乙类工44.3元/工日;编制说明要求人工费按《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执行,执行的是水利定额人工费,工长11.3元/工时,高级工10.36元/工时,中级工8.52元/工时,初级工6.13元/工时;请问一下我们投标编制预算应按照什么定额编制?执行什么人工费标准?
答: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计价按水利定额标准执行。其中,工程量清单子目中不能套用水利定额标准的,按《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补充定额标准(试行)》(湘财建[2014]22号)执行。
张家界市永定区农业农村局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
日期: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