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和水系连通试点(泽江湖南坳项目区工程、市上坪河皇图岭项目区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攸县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和水系连通试点(泽江湖南坳项目区工程、市上坪河皇图岭项目区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2017】19号、湘水计【2016】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攸县水务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673.75万元,其中泽江湖南坳项目区工程2806.21万元,市上坪河皇图岭项目区工程2867.5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结算以财政审计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本次施工招标共为2个标段,分别为:
C1:攸县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泽江湖南坳项目区工程:泽江及支流4条,河道长33.7km,水系连通工程11座,汇河口4处、交叉建筑物工程136处。总投资约2806.2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结算以财政审计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1年11月20日。
C2:攸县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市上坪河皇图岭项目区工程:市上坪及支流4条,河道长17.048km,水系连通工程8座,交叉建筑物工程100处。总投资约2867.5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结算以财政审计单价和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11月25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但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其所参与的所有标段 均做无效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 根据“攸县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推进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攸政办函[2018]85号)”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附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资金由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组成,占比为6:4,项目具体实施内容按资金到位情况分期分序实施,由招标人根据项目资金到位和资金使用情况合理调度项目分期分序实施内容,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此项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但每个投标单位只允许参与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其所参与的所有标段 均做无效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9 年10月18日~ 2019 年 10 月23日 17 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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