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设计)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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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中标后获得最优的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由招标人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由中标单位完成 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设计)所有设计工作任务。>1.2 项目概况>1.2.1 工程 >1.2.2 工程位置: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广东海洋大学湖光校区西区西部>1.2.3 工程范围:工程占地面积约26600㎡ ,拟建1栋一层、9栋八层的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及其配套附属工程,建筑面积约38068㎡,建筑总高度不超过32m(其中10#楼为一层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5m)。含土建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1.2.4 规划意见文件: 湛规土资(规划)证[2003]31号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9-440811-47-03-038822 。>1.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5561.94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限额:人民币12812.46万元。>1.2.8 招标内容:本项目的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规划报建(含电房)、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及验收,提供施工过程中现场服务、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等。>1.2.9 项目设计内容:本项目设计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用地内的主体建筑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电气、4000KVA配电房,防雷、给水排水、消防、绿色建筑、安防监控、节能、网络等)和周边附属设施设计(包含室外庭院、室外道路、停车场、挡土墙、台阶、坡道、路灯、电缆沟、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强电、消防水池整改、室外消防系统、建筑场地土石方图及土石方工程平衡表等)。本项目须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概算(套用现行定额)、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各阶段的设计成果及工程概算必须满足现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本设计任务书的要求。>1.3 前期服务机构>1.3.1 机构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 >1.4 投标资格>1.4.1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投标登记;>1.4.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1.4.3 投标人委派的 >1.4.4 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具备有效期内的银行AAA企业信用等级证书;>1.4.5 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1.4.6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1.4.7 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1.5 >1.5.2 投标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1.5.2.1 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 网 可下载)。>1.5.2.2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5.2.3 有效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1.5.2.4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5.2.5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登记不需提供委托书)。>1.5.2.6 拟派的 >1.5.2.7 拟派 >1.5.2.8 投标人如果是广东省外注册的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提供网页截图资料。>1.5.2.9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须附上有关年检记录)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1.5.3 投标登记单位少于3家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1.6 时间及地点>1.6.1 开标时间:2019 年11月 8 日 10时 00 分。>1.6.2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号开标室(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1.7 费用>1.7.1 本项目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 302万元 。最终设计费为 【302万元 X (1-中标下浮率)】>1.7.2 本设计费中包含了本项目招标内容中全部内容的设计费用:(1)包含了方案补偿、方案评审、初步设计评审(含资料费、专家费、交通费、会议费、误餐费等费用)等相关费用;(2)包含了为完成本设计项目所需进行的研究或评估等工作的所有费用;(3)施工过程及验收过程中派驻的设计驻场服务人员的相关费用等(4)其他相关费用。>1.8 工期>1.8.1 设计工期合计 61 个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发出第六天起计算,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不含审核时间)。>1.8.2 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之后 15 个日历天内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 22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工程预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到审图机构的审图意见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设计图修改。工程量清单确认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设计图修改。>1.8.3 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招标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 >程,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资料。>1.9 其他事项>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1.9.2 本项目对综合评分排在前4名的投标人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第一名经济补偿50000元,第二名经济补偿40000元,第三名及第四名每名补偿30000元。经济补偿费用包含在中标设计费中,由招标人在中标设计费中扣除,向获得补偿的投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时应考虑此项费用。>1.9.3 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一次性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中标金额×收费费率normal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style='border-collapse:collapse;mso-table-layout-alt:fixed;border:none; mso-border-alt:solid black .5pt;mso-padding-alt:0pt 5.4pt 0pt 5.4pt; mso-border-insideh:.5pt solid black;mso-border-insidev:.5pt solid black'>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招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9.5 有关投标登记、 >1.10 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 发布的文本为准。>1.11 招标人>1.11.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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