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湖南石油 怀化市顺北
加油站新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化销售股份 湖南石油 怀化市顺北加油站新建项目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即建造师)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单位缴纳的连续六个月(2019年4月-2019年9月)社会保险证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
保证金开户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5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到怀化市窗口办理CA认证,才能完成登入软件及后续操作。怀化市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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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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