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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原白沙冶化厂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18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3    

               

1. 招标条件

  泸溪县原白沙冶化厂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已由泸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泸发改投[2019]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泸溪县绿源环保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环保专项资金 ,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处理处置表层(0~50cm)污染土壤总计9669.59m3,其中表层浸出超标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处理方量为8355.26m3;下层土壤(50cm以下)浸出超标土壤同样采用固化稳定化方式处理,处理方量为22515.15m3。处理处置厂区内遗留的废渣共计552.18m3,废渣性质属于危险废渣。处理处置厂区遗留积水池污水共计193.52m3,厂区地表污水的积水共计194.51m3。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合同签订日起300天。

2.5 质量要求:

2.5.1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所有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初步设计批复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

2.5.2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现行合格标准。

2.5.3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进行保修

2.7 承包方式: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和污染治理效果全面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

3.3.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 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3.3.3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 环境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4社保证明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相关证明材料。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RMB¥:250000.00元);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5.3 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户由投标人在《湘西 网》( )使用CA登录后,在页面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左上角“我要投标”;然后点击左侧“工程业务”模块下“生成保证金虚拟子账户”菜单,再点击本项目右侧“操作”按钮进行获取。(未在“标书下载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我要投标”操作的将无法获取保证金虚拟子账户,后果自负。未将投标保证金缴入对应项目或标段的,或将投标保证金缴入总账户的,视为无效,系统故障,另行通知的除外。投标人未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本公司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的,视为无效。)如有疑问请

5.4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5.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5.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补充通知与答疑相关附件与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相似)。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9年11月8日17:30时前)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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