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盛唐绿洲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怀化市盛唐绿洲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怀发改投资[2017]20号启动。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招标编号:XYTC-怀-2019-041。
2.3 建设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 建设规模:招标金额约2139.7921万元。
2.6 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并经建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2.8 招标范围:怀化市盛唐绿洲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9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3.4 拟任本项目的
3.5 省外企业
3.6 省内企业
3.7因本项目施工临近营业铁路线,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及《广铁公发[2015]32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怀化工务段备案。
3.8投标人需具备与铁路设备管理部门的协调能力,能够快速办理临近铁路施工相关手续,并做好临近铁路施工安全防护工作。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综合评估法Ⅰ”。
五.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怀化市盛唐绿洲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保证金开户
(1)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30前(北京时间),以怀化市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5.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5.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怀化市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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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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