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城市防洪一期工程(滨江大道西延)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沅陵县城市防洪一期工程(滨江大道西延)道路工程已由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沅发改字[2015]153号启动,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沅陵辰州投资集团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沅陵县城市防洪一期工程(滨江大道西延)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 沅陵镇
2.3 规模: 总投资约3487.15万元
2.4 工期要求: 365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 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7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招标范围:
沅陵县城市防洪一期工程(滨江大道西延)全部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企业入湘相关事宜(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3 企业承担过一个施工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考核期限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准,按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具体要求:单项合同17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
4.4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投标保证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在银行进账单用途栏注明是“沅陵县城市防洪一期工程(滨江大道西延)道路工程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保证金开户
(1)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30前(北京时间),以怀化市保证金支付系统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3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怀化市CA窗口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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