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科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粤运公共交通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佛山市粤运公共交通 2019年新能源公交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编号:GZGK19E236A0686Z
2. 项目名称:佛山市粤运公共交通 2019年新能源公交车辆采购项目
3. 车辆交付时间:2019年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车辆交付。
4. 招标内容及需求
标包号 |
招标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数量(辆) |
整车单价限价 (万元/辆,含税) |
备注 |
1 |
5.9米磷酸铁锂纯电动公交车 |
1名 |
18 |
59.95 |
暂无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 |
2 |
8.5米锰酸锂纯电动公交车 |
1名 |
25 |
70.23 |
已扣减国家补贴 |
3 |
8.5米磷酸铁锂纯电动公交车 |
1名 |
41 |
79.03 |
|
4 |
10.5米磷酸铁锂纯电动公交车 |
2名 |
74 |
101.52 |
(1)整车单价限价为扣减国家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购车补贴后(5.9米磷酸铁锂纯电动公交车除外)、包含车辆运费等相关费用的整车总价的最高限价;
(2)中标人负责申领中央财政购车补贴(5.9米磷酸铁锂纯电动公交车除外),实际申领的中央财政购车补贴部分归中标人所有;
(3)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共分4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1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2个标包。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5)本项目标包4设置2名中标人,其余标包均设置1名中标人。标包4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人(负责供应50辆10.5米磷酸铁锂纯电动公交车),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人(负责供应24辆10.5米磷酸铁锂纯电动公交车)。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车辆的国内生产制造厂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制造客车(或车辆)的经营内容(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则须另外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含有经营范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前来购买招标文件,并在参加正式投标时放入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
(2)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参加投标需购买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对外发售的招标文件,并在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有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3)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可先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上“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8日起至2019年10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
7.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9年10月31日09:00~09:30(北京时间)。
8. 递交投标文件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10. 开标
11. 本项目招标公告等信息在相关法定媒体【广州市国科 网( )和佛山市 网(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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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zgkbidd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