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市黔阳一中学校项目学生宿舍及艺术综合楼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XHH2019-017
1. 招标条件
洪江市黔阳一中学校项目学生宿舍及艺术综合楼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18]67号同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部门拨款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业主为洪江市黔阳一中, 经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现招标人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3资金来源:上级部门拨款及地方政府配套
2.4 建设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共约10982平方米,投资概算共约2649.7万元,其中学生宿舍建筑面积约7082平方米,预计投资额约1441万元;艺术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900平方米,预计投资额约975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即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总承包,其中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工期为30天,施工及其他部分工期为240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保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均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以及装配式构件生产能力:
3.2.1、投标人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同时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2.4、投标人同时需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或相关证明文件。
湖南省外单位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同一投标人不能满足上述3.2要求,可组成不超过4个(含4个)独立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必须为拟承担本项目的
3.4、拟任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管理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
3.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3.7投标人未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并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5.2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牵头人)的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递交。
5.3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怀化市
(1)投标人在怀化市 网( / )选择“怀化市的交易平台”(首次登入需注册,完成注册并绑定投标人CA等相关手续后进入交易系统),投标人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投标操作,生成对应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该账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保证金只能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人可通过登入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6.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澄清答疑发布
6.1 怀化市CA窗口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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