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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9-10-2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4    

 

湖南长株潭轨道交通西环线建设 对其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

2、工程概况: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线路起于湘潭北站,止于长沙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起点站山塘站,线路全长约17.29km,其中地下段长约7.29km,高架线长9.57km,过渡段长约0.43km,设站8座,其中地下站4座,高架站4座。平均站间距2.16km。最大站间距4.57km,为黄家湾站~白泉站;最小站间距1.21km,为北津站~黄家湾站。其中长沙段线路长度10.17km,高架线长4.54km,过渡段长0.22km,地下段长5.41km。设站5座,高架站2座,地下站3座;湘潭段线路长度7.12km,高架线长5.03km,过渡段长0.21km,地下段长1.88km。设站3座,高架站2座,地下站1座。一期工程设北津停车场一座,于北津站接轨,预留车辆基地规模。设主变两座,为北津主变和洋湖垸主变。

3、招标编号:   0623-1985N3109104

4、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资金。

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6、咨询服务时间: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所有结算工作完成(暂定六年)。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范围

长株潭城际轨道交通西环线一期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西环线一期工程施工类,设备采购类,监理类,监测、检测、测量、评估类,勘察设计类(如有)等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与报审,直到市财评中心审定;参与各项目合同的起草与谈判;施工图预算审核(如有);计量支付台帐的编制与审核;中间计量支付审核;变更方案的经济比选、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及相关材料设备询价定价;现场签证及施工索赔洽商审核(如有);调差费用审核;结算资料初步审核及报审等相关工作;招标人安排的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投标。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以独立法人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2.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2.3投标人须具有的入围业绩如下: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入围业绩须同时满足下列两项要求:

(1)业绩一: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的轨道交通工程(铁路或高铁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中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或单项合同范围包含不少于3个新建车站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内容至少包含施工图的工程量价审核、设计变更和结算审核)的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以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的签字时间为准;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2)业绩二: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已完成的轨道交通工程(铁路或高铁或城际铁路或地铁或轻轨或磁浮等)中土建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其中,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至少包含1个车站和1个区间;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至少包含一个系统专业(即轨道工程、接触网、供电、通信、信号或自动化控制中任意一个专业)。

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以合同文件及成果文件为准。若合同及成果文件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的,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同一合同中同时包含了业绩一和业绩二,则视该项合同满足本项目入围业绩要求。

2.4拟任

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1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最多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时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各方在本标段中所承担的工作量。

3.2联合体主办方必须符合独立法人投标的资格要求中的第2.1~2.4条的要求。

3.3联合体参与方必须符合独立法人投标的资格要求中的第2.1~2.2条的要求。同时,联合体参与方必须符合独立法人投标的资格要求中的第2.1和2.2条的要求。同时,联合体参与方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单项工程总造价为5亿元(含)以上的市政工程(或隧道工程)的控制价编制或结算或预算审核的项目业绩;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须具有1项(含)以上的单项工程总造价为2亿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控制价编制或结算或预算审核的项目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原件以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的签字时间为准。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工作内容,则须提供业主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予以证明。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最低配备为10人,其中5人(含)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单位名称须为联合体主办方或参与方)。

5、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6、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1、请于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28日前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 hu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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