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水东镇江东湾锑矿区污染风险管控工程项目总承包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溆浦县水东镇江东湾锑矿区污染风险管控工程项目总承包已由溆发改环资〔2019〕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专项资金。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3建设
2.4投资额度:约1593.24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的评审结论为准)。
2.5总工期:180日历天。
2.6质量保修要求:设计部分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要求,施工部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或网上备案登记截图(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无在建工程,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且为本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施工、设计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施工项目总负责人1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须为投标人单位的在职员工,提供施工关键岗位人员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半年连续6个月(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的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或查询网址密码及查询结果并加盖所属机构公章;拟任施工员、安全员及质量员须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无在建工程。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并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或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后无在建工程证明。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怀化市CA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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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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