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高铁新区整体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一期路网绕城南路东安东站至御江路段、凤凰路、宜安路、御江路南延段、娥皇路西延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安县高铁新区整体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一期路网绕城南路东安东站至御江路段、凤凰路、宜安路、御江路南延段、娥皇路西延段)已由东发改备【2019】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安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投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管沟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项目拟建5条城市道路,路线长度合计5.284km,其中绕城南路长2.744km,宽32m,双向六车道,设计车速40km/h;御江路长0.528km,宽24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40km/h;宜安路长1.092km,宽24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30km/h;凤凰路长0.389km,宽18m,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30km/h;娥皇路长0.531km,宽23.5m,双向四车道,设计车速30km/h。本项目根据东财建【2019】基审复字443号文件,审定的招标金额为2.55亿元(其中预备费1178万元)。(如因用地、征地拆迁等方面原因,经双方协商,在东安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总投资预算费用内,可以调整工程范围和工程内容。)项目总投资额:2.55亿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本招标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服务期约为5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东安县高铁新区整体城镇化一期建设项目(一期路网绕城南路东安东站至御江路段、凤凰路、宜安路、御江路南延段、娥皇路西延段)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东安县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项目,如在东安县行政区域内有一个在监项目,则在投标人投标文件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时增设一名总监代表,总监代表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11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7人(监理员在中标后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该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见投标文件格式第五节。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9 年 10 月 23 日~2019年 11 月 26 日 12:00 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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