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施工(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县发改投(2019)271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县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招标项目主要对长沙县青山铺镇(天华村、赛头村、广福村、洪河村、青山社区)、长沙县安沙镇(唐田新村、万家铺村、五龙山村、油铺村、和平村、黄桥村)、长沙县开慧镇(开慧村、白沙村、锡福村、上华山村、葛家山村、李家山社区、石燕村、飘峰山村、枫林市村)、长沙县江背镇(肖排村、朱家桥社区)、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长沙县黄花镇(大兴村、银龙村、黄花村、回龙村)等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综合治理,共计5.4万亩 。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招标范围:对各标段范围内农田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和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5个标段(第一标段包括长沙县青山铺镇天华村、赛头村;第二标段包括长沙县青山铺镇广福村、洪河村、青山社区;第三标段包括长沙县安沙镇唐田新村、万家铺村、五龙山村;第四标段包括长沙县安沙镇油铺村、和平村;第五标段包括长沙县安沙镇黄桥村;第六标段包括长沙县开慧镇开慧村等;第七标段包括长沙县江背镇肖排村;第八标段包括长沙县江背镇朱家桥社区(第一部分);第九标段包括长沙县江背镇朱家桥社区(第二部分);第十标段包括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第十一标段包括长沙县黄花镇大兴村;第十二标段包括长沙县黄花镇银龙村;十三标段包括长沙县黄花镇黄花村(第一部分);第十四标段包括长沙县黄花镇黄花村(第二部分);第十五标段包括长沙县黄花镇回龙村。
计划工期:每个标段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仅作为加分项;(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本项目适用此条)
3.4 投标人近/ 年内(指 / 年 / 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 施工业绩;
(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4投标人近/年内(指 / 年/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个/ 施工业绩;
(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本项目不适用此条)
3.5 拟任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长沙县2019年农田建设项目中的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如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中的两个及以上标段进行了投标,则其所投标段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9 年10月22日~2019 年11 月12日09 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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