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滨江生态修复项目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华侨城文旅投资 ,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工程规模:沿湘江北路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防洪堤提质改造,雨污分流,供排水及综合管线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为K0+500-K3+500段,招标范围总投资约30000万元。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工程标准。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施工工期暂定154天。(具体服务期须配合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采购和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分为两个标段,每个单位限投其中一个标段,标段具体内容为:
第一标段:K0+500~K1+740段;
第二标段:K1+740~K3+500段。
2.7监理服务范围:
第一标段:K0+500~K1+740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详见合同条款;
第二标段:K1+740~K3+500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详见合同条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本项目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
第一标段: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监理员在中标后配备);
第二标段:不少于7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监理员3人(监理员在中标后配备)。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证保险);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0月22日至2019年10月26日17时00分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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