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沅澧涝区西湖片排涝能力建设项目已由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常发改农[2019]25 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寿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工程总投资约为 19190.58 万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337.882572 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泵站进行更新改造,对部分排水渠进行疏浚衬砌。(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此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三标段施工招标,计划工期 2019 年 11 月 27日开工,2020 年 12 月 30 日完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 5 年内(指 2014 年 10 月~至今)必须成功完成过 1 个合同金额 2000 万元及以上新建、改(扩)建的中型及以上水闸工程或泵站工程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8〕28 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0月24 日~2019年10月30 日 17:00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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