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高科技文化科普体验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编号:YBZGS-2019-0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凰高科技文化科普体验园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7]291号文件批准建设,该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以凤发改字[2019]285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计划建安工程投资约7599.45万元。
2.4 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325天(其中,设计时间要求:合同生效后 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查后5天内完成补充、修改;施工工期要求:275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合同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凤凰高科技文化科普体验园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范围为:黑暗乘骑、VR体验馆、4D影院、配套功能房、室外停车场、室外景观园林(各景观构筑物、植物布置图等)、绿化、照明、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室内氛围装饰、室外氛围装饰、场地土石方平基工程等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
2.8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根据建市[2016]93号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社会保险金查询结果及网址、账号和密码(加盖公章)一套)。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2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社会保险金查询结果及网址、账号和密码(加盖公章)一套)。
3.3.3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除应满足本章3.2中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5.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5.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按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执行,采用银行保函;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
5.2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9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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