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县花石镇双溪村河道项目已由湘潭县水务局、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县许水字[2018]21号文、潭政发改基[2018]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及园区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县花石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双溪村河道河段为V等,主要建筑物(堤防、河坝等)级别为5级,采用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本项目总投资约为570.36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本次招标范围:1.河岸整坡固基防渗工程:双溪村河道,桩号K0+000-K3+000段,合计3.0km;2.河岸护坡护脚工程:双溪村河段,桩号K0+000-K3+000段,合计3.0km;3、灌溉建筑物:原址重建分水闸4处、整修加固4处;4、其他工程:对加高培厚堤段的堤顶进行泥结石硬化,厚度为150mm,完善防汛和管理设施等。具体的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2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共计 1 个标段
2.4.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令签发后至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收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如下:各投标人在湘潭市网站“交易信息”板块,“获取线下保证金账号”栏目内(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9 年10月23日~ 2019 年10月27日 17 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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