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大洋江(金石桥镇河段)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大洋江(金石桥镇河段)治理工程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9】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隆回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项目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一是对河段全线疏浚;二是对河段左岸32+129-34+174、34+355-35+304,右岸32+276-32+912、33+424-35+225段河岸进行新建格宾、雷诺护岸。土石方开挖30961.6m3;土方回填16755.6m3;浆砌石3904.4m3;格宾18272.98m3;雷诺1774.65m2;混凝土423.79m3;河道疏浚10650m3。总投资额973.77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隆回县大洋江(金石桥镇河段)治理工程 施工的建安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工期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并在我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施工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5 拟任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19年10月25日~ 2019年10 月31日 17.00 时止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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