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岳阳市第四中学人行天桥EPC项目已由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岳发改审[2019]80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建项目管理部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
2、项目位置: 岳阳市青年中路四中路段。
3、建设规模:新建人行天桥一座,主桥长度48.95米,宽4米,设置2个人行梯道于青年中路两侧人行道上,每个梯道宽3.5米,长39.37米,桥梁总面积(含梯道)471.3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32.9万元。
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岳阳市第四中学人行天桥项目范围内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按程序组织审定的施工图和预算清单为准。
5、计划总工期:120日历天(包含设计周期)。
6、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
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按照湘建建[2010]136 号文件要求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如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且都是省外入湘企业需同时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与铝合金制品生产厂家签订的本项目供货协议,且铝合金制品生产厂家具有近三年的铝合金人行天桥生产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拟承担本项目的总
4、拟任施工
5、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和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年由本单位办理的社保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由设计单位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施工单位不得另行单独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因此,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为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有关部委发布的《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湘建监督〔2017〕76 号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担保及CA数字证书办理
1、投标担保:根据湘建监督[2018]244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形式。投标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2、CA数字证书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 (民兴路与狮子山南路交叉口)庙坡碧玉湾(南门)43号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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