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四期标准化厂房电梯设备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门县经济开发区四期标准化厂房电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招标编号:ZPCD-(19)115
2.3交货
2.5招标范围: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等(详见采购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为国家注册批准的电梯制造商,有电梯设备生产、销售和安装调试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能提供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财务、信誉状况和售后服务能力良好;
3.3电梯制造商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和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4、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授权文件授权日期不能早于公告发布日期(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生产商或代理商);
3.5、所投产品须提供现货、全新、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具有中国商检部门合格证明的电梯设备(包括零部件),并能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随机持有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卡。
3.6、投标人须提供上述安装资质复印件,投标人须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并免费提供一年维修保养期(设备另有超过一年质保规定的,按原规定执行),质保金为合同价的5%;
3.7、所投产品须品牌总厂生产电梯设备的控制、驱动系统,其它部分尽量品牌总厂生产;
3.8、省外投标人必须在湖南地区设立有三年以上的 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19年10月28日~2019年11月1日17时止,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投标人应自行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5日13:30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本次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50000元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13:30时。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保证金开户
帐户
帐 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保证金账号
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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