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湘农发[2019]82号、衡农发[2019]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2.3.2 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5300亩,其中:低压灌溉4351.4亩,喷灌458.2亩,滴灌490.4亩。
2.3.3 田间道路:新修机耕路20.16公里。
2.4投资金额:财政资金,本次招标为直接工程措施费约4098万元(具体金额以财政评审中心评审结果为准)。
2.5工 期:120日历天/标段。
2.6招标范围:耒阳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内的全部内容包括灌溉排水、高效节水灌溉、田间道路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2.7质量要求:达到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合格标准(DB431/T876.1-2014)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保修要求: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第279号令)执行。
2.10标段划分:耒阳市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标段名称 |
项目涉及村 |
金额(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第一标段 |
永济镇龙清村 |
191.52 |
3 |
为保证工程进度,投标人只能针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重复报名无效。 |
2 |
第二标段 |
永济镇龙清村、袁家洞 |
208.58 |
3 |
|
3 |
第三标段 |
永济镇永济社区谷坡塘、袁家洞 |
229.57 |
3 |
|
4 |
第四标段 |
永济镇谷丰村、袁家洞、谷丰村 |
208.82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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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第五标段 |
永济镇袁家洞、白凤村 |
203.99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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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第六标段 |
永济镇袁家洞、花园村、白凤村、永济社区、谷丰村 |
293.4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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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七标段 |
永济镇袁家洞、永济社区 |
313.79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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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第八标段 |
永济镇袁家洞、大众村、丰湖村 |
573.95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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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第九标段 |
哲桥镇黎明村、太阳村 |
194.77 |
3 |
|
10 |
第十标段 |
哲桥镇东江口河、黎明村、太阳村、泉塘边村 |
292.31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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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第十一标段 |
哲桥镇黎明村 |
217.31 |
3 |
|
12 |
第十二标段 |
哲桥镇黎明村、红星村 |
191.41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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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第十三标段 |
哲桥镇红星村 |
203.85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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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第十四标段 |
哲桥镇红星村 |
575.8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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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第十五标段 |
哲桥镇红星村、泉塘边村、火田村 |
199.17 |
3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须经投标人注册地所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示合格且过了公示期的方为有效);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拟任
3.6、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5人,即:至少配备
3.7、投标人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8、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对招标人公布的工程量及工程招标控制价须予以确认;
3.9、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存在债务纠纷的施工单位;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3.11、在确定施工单位后,施工单位需及时进场施工。中标公示期满10天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0天内原则上必须进场施工,如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施工单位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衡阳市电子招标改革有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4.2 网上报名方式:请在衡阳市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0月2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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