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县蒸水三湖镇南岸保护圈堤防工程及衡阳县蒸水台源镇东岸和西岸段岸坡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阳县蒸水三湖镇南岸保护圈堤防工程及衡阳县蒸水台源镇东岸和西岸段岸坡工程已由湖南省水利厅以湘水计[ 2015 ]1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湖南明源项目管理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工程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含衡阳县蒸水三湖镇南岸保护圈堤防工程和衡阳县蒸水台源镇东岸和西岸段岸坡工程。其中衡阳县蒸水三湖镇南岸保护圈堤防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土堤2.29KM,护坡2.29KM;新建涵闸3座,总投资约1725万元;衡阳县蒸水台源镇东岸和西岸段岸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岸段岸坡1.272KM、西岸段岸坡1.17KM,总投资约922万元。项目总投资额:约2647万元。
2.4计划服务期:总服务期暂定365天,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2.5.1工程勘察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2工程设计服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
2.5.3工程监理服务:从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保修阶段的施工全过程监理;
2.5.4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A型(决策阶段至竣工阶段);
2.5.5工程测量服务: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测量工作;
2.5.6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
2.5.7招标代理服务:办理招标相关事项,依法组织招标。
2.5.8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所需的相关检测工作 。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可根据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总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行业(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4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5 拟派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7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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