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洪山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南县洪山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已由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2018]5号文、清发改审[2019]7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建设
2.3 规模:项目占地面积910平方米(具体以规划红线图为准),总建筑面积3636平方米,其中,新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1632平方米,学生宿舍一栋,建筑面积2004平方米;场区道路绿化、消防、环保、照明、给排水等其他配套设施;新建南校门、教学楼及学生宿舍附属工程、围墙、校园绿化、路面硬化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9163598.89元(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
2.5 工期要求: 10个月。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
2.8 招标范围:衡南县洪山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及学生宿舍建设和配套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的“ 综合评估法I ”。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捌万元(¥180000 元)。
5.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现金(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 投标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具、专业担保公司开具、保证保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如通过网络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放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衡阳市 网( /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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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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